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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梁溪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2 14:48      来源:区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1-02469 生成日期 2021-06-12 公开日期 2021-06-12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民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中共梁溪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梁溪区委统一部署, 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民政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不够有力”“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凝聚力战斗不强”等3个方面11个问题,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把区委第一巡察组的意见要求落实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区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紧抓实,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方凝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指导责任部门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了凝心聚力抓整改的工作局面。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2021年3月5日区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通报会后,3月8日,民政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3月15日,局党组再次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民政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梁溪区民政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3个方面 11项问题提出了102条整改举措,上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均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三)强化跟踪督导,把控进度。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针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保问题整改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保证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四)注重建章立制,确保长效。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落实成为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工作完善的过程,努力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严格对应《梁溪区民政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真改实改,截至目前,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凝聚力战斗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好学习制度,2021年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党课3次、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文件,通过学习教育,提高班子成员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规矩意识。调优班子和中层干部结构。3月8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合理调整领导分工,减少分工交叉,充分调动每一位领导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整合优化班子成员分工,5月,对局中层干部结构进行调整,选拔任用9位年轻干部担任科室正副职,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组书记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也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了解需求,及时给予组织上的关心,进一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适时引导,增强凝聚力。

  厘清议事权责边界。修订完善《梁溪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行政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议题议程,规范局层面各类会议记录,细分为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选人用人专题会议、行政班子会议、局全体会议等5类会议,有效杜绝混乱交叉记录现象。所有会议均现场真实翔实记录,同时日常加强对党组会和行政会议等会议记录的自查工作,有效提升会议记录质量标准。

  党组班子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研讨交流,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坚持以党组会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充分讨论后决策,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态度,并落实纪检监察派驻组参会制度,确保讨论事项符合议事规定,讨论过程和结果均现场记录在案,按照要求做好公示。严格落实工作程序, 确保“三重一大”程序正规无漏项,同时按照相关制度向组织、监委、财政等部门报告。

  2.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当作重要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的履职范围、履职内容、履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好每年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结合民政局实际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隐患。民政局党组于3月1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与反腐败工作,会上,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将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纳入监督内容,定期考核评价,全面执行廉政约谈制度,把“干部约谈常态化”作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目前已开展谈话4次,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人员去向牌,完善人员外出登记制度,公开监督电话,开放微信公众号留言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打造局廉政文化墙,开展“悦读人生 书香民政”等廉政文化活动,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加强排查,每月党组会、局务会上分析研讨民政各条线新情况新问题,定期摸排风险隐患,并制定防控应急办法。严格资金审批监管,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第三方专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下拨的各项补贴资金实施立体监管,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3月18日,民政局召开警示教育交流会,学习传达一届六次纪委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正风反腐促担当》警示片,交流学习心得体会。4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赴无锡“第一支部”党建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强化信仰淬炼。5月27日,结合510思廉月活动,召开民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慎微》《斩断伸向民生资金的“黑手”》,党组书记以《学史明理 清廉为民——推进民政领域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题,给全局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拓宽学习教育培训渠道,确保党员每年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12个学时。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严格按照《梁溪区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做好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清退超额编外用工人员7名,报经区政府、区人社局同意,增加核定7名编外用工数量,目前16名聘用人员用工经费全由财政列支,统一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和渠道。完善《梁溪区民政局编外工作人员考核方案》,依据其对所属全体聘用人员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核发依据,经党组会研究后予以执行。完善《梁溪区民政局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明确编外人员福利待遇,坚决杜绝重复享受福利的问题。敬老院及局机关聘用人员统一在单位食堂用餐,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结构已于2018年5月调整,停止发放伙食补贴。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学习正规财务制度。组织全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法规,正规公务接待审核制度,确保公务接待合规合法;研究制定管理规定,邀请专业人员在3月份“民政学堂”作专题辅导。研究制定《梁溪区民政局财政报支及资金管理规定》,明确报销手续标准要求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掌握;严格按照规定抓好日常贯彻落实,对于报销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报销。定期组织财务内部检查,坚决杜绝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现象。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各级规定,切实管好用好各项民生资金。进一步正规资金使用制度,研究制定《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单项支出在3万元 (含3万元) 以上的资金款项列入大额资金管理(上级下拨的各类兜底保障业务资金除外),使用大额资金需制定预算和使用方案,2021年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共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6次。单项支出在30万元 (含3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根据区财政局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程序;单项支出在10万元 (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邀标程序;单项支出在3万至10万之间的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3万元以下资金项目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要领导最终审批方可报支。财务科牵头定期组织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财务自查,坚决杜绝大额资金随意拨付和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现象。健全完善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审批内容等。同时加强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管理,树立节约管理意识,办公用品严格按规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场”采购并附采购合同,严格控制采购范围,杜绝不必要开支。

  5.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大规范项目管理力度,制定《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督查、评估各环节的工作重点,明确第三方机构的资格资质;加强项目运行监管,严格执行实施细则,跟踪指导项目运行,开展项目中期、终期评估;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按照民政局承担的执法监督管理职责,明确责任清单,排好检查计划,确实执行督促到位。加强外包项目监管,查验受托方资质标准,对受托方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具备承接项目的专业能力,组织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政策执行、入户调查、沟通协调能力,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实施绩效评价,对受托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督导,由民政局牵头,街道、社区和服务对象参与,组成综合性评价小组,对政府购买服务成效进行综合评估,作为资金拨付和后续合同签约的主要依据。严格资金拨付审核流程,根据合同约定的完成进度和经费拨付时间及方式,预拨部分资金,确保服务项目开展;项目实施后,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督查,分批拨付资金。

  6.关于“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强化党建意识,研究制定了《2021年区民政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三个一”活动,学习学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正规党建工作开展程序,明确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组管党治党的责任与意识,积极发挥支委和党小组长作用,培养党支部自主抓党建意识。强化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党组成员挂钩党小组联系制度,督促各小组将理论学习、党日活动落到实处。营造党建氛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年度党建工作,在党建学习园地和党风廉政建设园地充实完善了日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

  深刻学习领会“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组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让全体党员了解并积极参与 “三会一课”,高质量开展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用好无锡市“智慧党建”基层党建服务系统,重点抓好每季度党员大会、党课和每月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以及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党组加强对党支部建设和党小组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开展经常,会议记录完整,台账生成率100%。

  重申党员发展工作纪律,强化党员发展工作培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明确党员发展流程和要求,落实党员发展谈话、宣誓等制度,统一党员发展会议要求,推行党员发展票决制。加强业务学习。党务工作人员坚持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转发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口径》的通知>(梁组发〔2017〕8号)文件要求,落实党费收缴,对工作岗位调整6个月以上或工作调动的党员明确由现单位组织培养管理,2021年转出党员1名,转入党员1名。

  7.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干部队伍系统性、前瞻性谋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招引和选拔力度。通过事业单位公开竞岗、公开招聘等方式,年内完成招录引进4名体制内年轻干部,目前已招录2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5月份选拔9名年轻同志任股级干部,提高民政队伍活力与战斗力。强化人才培养,今年3月份,开办“民政学堂”,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坚持以老带新的原则,搞好业务传帮带,提高所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今年5月股级干部选拔过程中,强化程序意识法规意识,干部人事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职数预审、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职公示、任前谈话等民主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公开、公平、公正。正规党组会议记录、全程纪实表等各类表格上报等程序,确保过程正规、没有遗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干部任免发文规则,干部任免一律以党组名义发文。

  充分认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编外人员混编混岗的危害性,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对超编人员进行解聘。推动编外用工管理规范化,退聘退休返聘人员3名,厘清社会组织聘用工作人员4名,严格做到与民政局完全脱钩,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人社局同意增加7名编外用工额度,超额聘用人员问题得以解决,推动编外用工规范化管理,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编外人员报考下属事业单位岗位,既可以解决事业单位长期缺编的现象,又可以逐步分类消化混编现象,提高队伍战斗力。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思想建设的重要抓手,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分管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考核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评议、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定、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4月召开的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报告。完善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的起草发文及资料的收集,进一步规范、完善公文收、发、审核工作制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通过开展2020-2021年度党员冬训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会、“民政学堂”等课程,不断提升全局人员对网络安全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通过纳入上级统一监管防护,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加强日常运维管理。充分运用“梁溪民生”新媒体平台,正向宣传与民生相关的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管理等重点领域,将“梁溪民生”做大做强,更好挖掘“民政元素”,总结“民政经验”,传播“民政声音”。2021年累计推出66期138篇内容。

  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落实讲坛论坛备案等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管理,筹备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公共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信息宣传采编刊播管理制度,落实好新媒体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政治导向把关“全链条”“零死角”,坚决杜绝导向性差错,坚决杜绝噪音杂音在媒体上出现。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加大对网络舆情风险点的排查,提升突发事件以及网络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落实为民理念有差距,贯彻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完善《梁溪区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政局机关学习制度》,自整改起,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党课3次,主题党日6次,加强了党组班子及民政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与领悟。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做好个人学习笔记,撰写了3篇调研文章,进一步提高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本领。

  坚持第一时间学习贯彻省、市、区工作部署,增强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围绕三个聚焦,认真研究民政政策规定,提高政治敏感度,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划清登记与服务界限,做到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人员、场地、经费、职责、事项”五分开。按照社会团体注册登记要求,于5月28日召开了慈善总会成立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无锡市梁溪区慈善总会章程》等文件,修改完善了慈善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了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强化对基金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党组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现已理顺民政局代管房产的关系,交还山北街道1处房产,补全了剩余房产相关代管手续,进一步规范账外资产的收益管理。完善《民政资金发放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资金发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区、街道、区民政局三级管理职责,确保资金发放有序规范。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资金发放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录入,确保各类对象有机衔接,严格申请、审核、发放、查询、统计分析等制度,及时开展比对,防止重复、遗漏等现象发生。对今年实施的21个公益创投项目、35家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管,并对相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提高项目监管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在街道层面建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推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协同公安、残联等部门,强化信息比对,避免多头救助、重复救助现象。健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主,临时救助、深度救助、医疗救助、自费支出救助、慈善救助等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加大低保、临救、慈善关爱等保障力度,严格落实政策,筑牢托底保障。目前,全区享受最低保障生活家庭3111户3922人。创新救助模式。创新推行“边救助边诊疗”医疗救助减免“直通车”服务,出台《梁溪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直通车”实施办法》,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无钱挂号、住院无钱垫付、因病无钱保障生活”问题,目前已为近百名群众提供直通车服务,携手八院实施“慈善关爱-八院肾友之家”慈善救助,帮助特定因病致贫对象走出困境。探索项目帮扶。推进“授渔计划”精准帮扶,通过“项目化”资助,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变“输血”为“造血”,变“给钱”为“给岗位”,对11个项目精准帮扶岗位、设施、技术、场地等,促进就业增收。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开展民生专项资金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民生专项资金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对民政10类民生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完成2013年以来26万数据的整理录入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在全市先行试点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对民政临时救助、尊老金等6类发放事项,预计40万条发放数据,进行审查,全面加强民生资金的排查力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清理,并对超发个人资金实施追缴,预计年底前完成。

  2.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优化养老服务整体布局。编制《梁溪区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梁溪区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科学设置养老服务发展目标、重点举措和实现路径,发挥规划指导引领作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针对养老服务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和运营秩序等监管重点,建立覆盖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养老服务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6月,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就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签订框架协议,积极引进、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组织科室相关人员及时学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做到吃透上面政策,理清工作思路,在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办理过程中,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严格作风纪律,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多次分析研究捐赠站及社服中心职能定位,进一步明晰捐赠站及社服中心职责,严格事业单位经费管理,配合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加大养老床位建设力度,4月,创新发布《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目前已建成清名桥舒康养老综合体、金匮净慧托老所等3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扬名、金匮等5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正在规划建设中,努力提高我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占比,力争年底达到千名老人床位45张。二是巩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支撑,继续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目前已完成356户适老化改造项目评估工作,9月底前完成全部施工改造,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逐步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我区两年以上未年检的“僵尸”社会组织共317家,目前已清理48家,准备分类完成“僵尸”社会组织的清理工作。民政局工作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秘书长的社会组织共有7家,通过年检情况发现这些社会组织除1家社会组织准备注销外,其他6家社会组织均运行正常。

  平稳有序实施崇安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2021年2月公开招标的“梁溪区崇安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由于后期与中标单位无锡北控宏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消防验收等方面存在分歧,中标单位弃标,社会化运营被迫中止。现委托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分中心重新进入对外公开招标程序。

  3.关于 “四风”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加强政策学习。4月9日召开全区民政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会,组织区、街工作人员及养老机构学习上级关于养老服务补贴申请的相关文件,严格界定养老机构申请补贴条件,指导服务机构按照文件要求申请相应补贴。规范审核方式,对照政策要求,局责任科室工作人员对养老机构申请补贴的纸质材料逐字逐句进行严格把关。对各类建设改造的补贴,要依据其申请面积、内容、资金等明细,到现场进行逐一核查。建立监督处罚长效机制。强化对养老机构质量安全、运营秩序、涉及资金等方面的重点监管,对存在面积虚报乱报、内容和项目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或冒领各类补贴的养老机构,加大处罚力度,并将监管结果合理运用于相应补贴的核发中。

  开展宗旨意识学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文件,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组建由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民政调研工作团队,每月定期深入街道社区、深入服务对象,瞄准解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文章,目前已开展调研7次。针对民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整顿,对在活动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干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中,加强与基层沟通协调,及时做好补年检或注销工作。对于13个街道反映的无法通过年检的95家社会组织,目前有3家社会组织已在银行开户并通过年检;48家社会组织已完成注销手续;29家社会组织正在办理注销材料审批流程;4家社会组织由于部分登记证书遗失,正在办理登报手续,补齐材料后将进行注销手续;11家社会组织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我局积极进行实质性的沟通,计划年底前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落实巡察整改是民政局反思反省、深刻总结、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全面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督促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二)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聚焦存在问题,继续抓紧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的落实,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将整改情况向区委通报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务必整改到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整章建制力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健全严密的制度体系。

  (四)推动民政建设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民政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担当、积极作为、不懈奋斗,推进民政业务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050910;邮政信箱无锡市梁溪区永丰路1号5楼;电子邮箱lxms0001@163.com。

  中共梁溪区民政局党组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