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梁溪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7-15 14:07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2-00989 | 生成日期 | 2022-07-15 | 公开日期 | 2022-07-1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2022年梁溪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
2022年,各街道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深化改革主线,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食品安全责任制为引领,以风险治理为核心,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基层食安办星级建设为抓手,以能力水平提升为支撑,以保障安全为理念导向,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健全责任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占权重不低于3%。制订并实施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纳入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年内至少召开1次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建立街道党政领导班子、食安委、食安办领导班子和食安委成员单位、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责任清单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大事项,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年内至少听取2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开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或专项检查。分管负责人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至少2项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在12月10日前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二)强化队伍建设及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街道食安办队伍建设。街道食安办主要人员调整变动后及时完成任命,配备1名专职人员,根据常住人口规模配备相应的兼职人员和足够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0%,上岗前应具备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编制协管员、信息员花名册,动态调整人员清单,加强人员培训及考核。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办事处经费保障范围,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设立固定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场所,挂“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标牌。各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橱窗,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确立食品安全管理网格。
(三)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立街道食安委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和食安办主任会议制度,明确相关会议内容、参加人员、频次及其他要求等。建立食安委成员单位和街道协作衔接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协管员及信息员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订民间厨师、农村(社区)集体聚餐规范管理的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各相关部门文件资料档案库。
(四)完成“双安双创”目标任务。根据区食安办部署,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切实加大投入,持续强化氛围营造,把创建作为提升属地食品安全整体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确保高质量、高标准达成既定目标。根据《无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九项巩固提升行动和八项示范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示范引领行动要求,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街道食安办建设星级分类管理工作,夯实三级网络基础,推动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格隐患排查
(一)摸清辖区底数、强化动态管理。建立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信息库,入库率达到100%,并实现动态调整。及时清理本辖区注销、搬迁等主体信息,降低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沉淀数据占比。建立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电子档案库,及时更新、收集、汇总、分析、发放各类档案信息。
(二)加强联动协查、切实排查隐患。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工作内容和方法,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并规范记录、处理现场巡查情况。巡查覆盖率达到100%,并努力提高问题隐患发现率,编制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日志等日常工作记录材料,记录食品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每月每人4条。按市食安办部署要求,将食品安全协管员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接入无锡市食品安全信息化系统,上报食品安全隐患信息。
(三)强化无证摸排、推动“三小”治理精细化。继续加强无证小作坊及餐饮单位、单位食堂情况摸排,对摸排的未登记单位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处置闭环,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和小食杂店管理工作。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投入保障等支持帮扶政策,改善生产经营环境。组织开展全覆盖普查建档,对小餐饮、食品摊贩等加强规划管理,落实梁溪区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奖补,积极配合区级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标准化建设。合理确定便民餐车经营点位,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整治。
三、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应急建设
(一)深化重点隐患专项整治。组织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全年不少于6次,切实治理一批辖区食品安全实际问题。配合监管部门深化源头至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重点隐患专项整治。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持续推进农资打假。强化粮食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推动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率,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推动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
(二)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鼓励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扩大投保覆盖面,达到省、市总体参保率要求,推进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100%。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作用。
(三)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汇总、分析、整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控制不良事态发展。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处置、报告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舆论宣传,构建共治共享
(一)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将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移送相关监管部门,定期汇总报送上级食安办。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建立食品安全宣传队伍,制定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定期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加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双安双创”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传统媒体以及科普平台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活动,确保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
(三)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宣传。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每月向区食安办报送高质量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包含图片及文字),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每年度不少于2篇(条、次)。报送信息须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把好政治关、主题关、文字关,形成主题鲜明、内容突出、逻辑清晰的信息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图文并茂。提高报送时效性,对重要会议召开、重点工作开展、重大成效亮点等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热点信息及其他宣传资料第一时间上报。
(四)其他工作。完成区政府、区食安委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